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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关于评选雅思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2    浏览次数: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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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学生努力学习英语,积极提高语言水平以满足国外合作高校录取要求,经学校批准,根据《珠海科技学院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雅思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雅思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金融与贸易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班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爱国守法,思想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品质优秀,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

2.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无挂科科目,申请时GPA达到2.5及以上。

3. 非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总分达到6.0及以上,且需满足单项不低于5.5分要求。

4.英语专业学生,雅思总分达到6.5及以上,且需满足单项不低于6.0要求。

5. 积极参加课内外各项活动,赴外留学欲望强烈,获得国外合作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并顺利入学。

三、奖学金额度

1. 非英语专业国际班学生雅思专项奖学金标准

序号

雅思成绩(总分)

奖学金额度(元)

备注

1

6.0

1000

单项不低于5.5

2

6.5

2000

单项不低于6.0

3

7.0

3000

单项不低于6.0

4

7.5

5000

单项不低于6.5

 

2.  英语专业国际班学生雅思专项奖学金标准

序号

雅思成绩(总分)

奖学金额度(元)

备注

1

6.5

1000

单项不低于6.0

2

7.0

2000

单项不低于6.0

3

7.5

3000

单项不低于6.5

4

8.0 及以上

5000

单项不低于7.0

 

四、评定办法及流程

1. 申请人下载《珠海科技学院雅思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送所在院审批。

2. 经所在院审批同意后,将申请表、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和国外合作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于93017:00前交至行政楼(图书馆南区)104室。

3. 雅思专项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个评定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4. 公示无异议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评定结果报学校,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向申请人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7626201

 

附件:珠海科技学院雅思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922